矿用电缆检查规定
1 范围 MT 818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用移动类橡套软电缆(以下简称电缆)的命名、一般要求、检验规则、标志、线缆、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8.7/10 kV及以下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T 81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00.10 电工术语 电缆(GB/T2900.10-2001,idt IEC 60050(461):1984) GB/T 2951.1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1节: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GB/T 2951.1-1997,idt IEC 60811-1-1:1993) GB/T 2951.2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2节:热老化试验方法(GB/T 2951.2-1997,idt IEC 60811-1-2:1985) GB/T 2951.5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部分:弹性体混合料试验方法 第1节:耐臭氧试验一热延伸试验一浸矿物油试验(GB/T 2951.5-1997,idt IEC 60811-2-1:1986) GB/T 3048.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 3048.5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 绝缘电阻试验 GB/T 3048.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 交流电压试验(GB/T 3048.8-2007,neq IEC 60060-1:1989) GB/T 3953-1983 电工圆铜线 GB/T 3956-1997 电缆的导体(idt IEC 60228:1978) GB/T 4909.2 裸电线试验方法 尺寸测量(GB/T 4909.2-1985,neq IEC 251:1978) GB/T 6995.3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第三部分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6995.3-1986, neq IEC 60227:1979)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JB/T 8137 电线电缆交货盘 MT 386 煤矿用阻燃电缆阻燃性的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775 采煤机用拖曳式电缆夹技术条件 MT 818.2~MT 818.10 煤矿用电缆 第2部分~第10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
MT 818.1-2009 电缆设计、选用和进行电性能试验用的基准电压。
注1: 额定电压用U0/U表示,单位为kV。
U0表示任一主绝缘导体与“地”(金属屏蔽、金属套或周围介质)之间的电压有效值;U为多芯电缆或单芯电缆系统任意两相导体之间的电压有效值。
在交流系统中,电缆的额定电压应至少等于使用电缆的系统的标称电压,这个条件对U0和U值均适用;在直流系统中,该系统的标准电压应不大于电缆额定电压的1.5倍。
系统的工作电压应不大于系统额定电压的1.1倍,并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注2:改写GB 12972.1-1991,定义 3.1.2。
3.2 型式试验 type test 制造方在供应电缆标准中规定的某一种电缆之前所进行的试验。
注1: 其特点是,在做过一次试验后一般不再重做,但在电线电缆所用材料、结构和工艺有了变更而影响电线电缆的性能时,必须重新进行试验;或者在产品中另有规定,如定期进行试验等,也应按规定重新进行试验。
注2:改写GB/T 12706.1-2002,定义 3.2.3。
3.3 抽样试验(S) sample test 制造方按制造批量抽取完整的电线电缆并从其上切取试样或元件进行的试验。
注:改写GB/T 12706.1-2002,定义 3.2.2。
3.4 例行试验(R) routine test 制造方对成品电线电缆的所有制造长度上进行的试验。
注:改写GB/T 12706.1-2002,定义 3.2.1。
3.5 出厂试验 delivery test 制造方在成品出厂前进行的试验。
注:本部分规定出厂试验项目由抽样试验项目及例行试验项目组成,对于在制造过程中已经进行且成品后不易发生变化的试验项目,如厚度、外径等项目,可以不再重复进行。
4 产品命名 4.1 命名内容 电缆的命名由七部分组成:其中:*、第二、第三、第四部分构成电缆的型号;第五、第六、第七部分构成电缆的规格。
4.2 命名标记 *部分:用大写字母M表示煤矿用电缆的系列代号。
第二部分:使用特性代号反映电缆所使用的场合,用表1所示的大写字母表示。
第三部分:用表2所示的大写字母表示电缆的结构特征。
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额定电压U0/U,单位为千伏(kV)。
第五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动力线芯数及标称截面积,二者之间以“×”连接。
标称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²)。
第六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地线芯数及标称截面积,二者之间以“×”连接。
标称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²)。
第七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辅助线芯数及标称截面积,二者之间以“×”连接。
标称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²)。
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之间用“一”连接;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之间用“+”连接。
4.3 产品表示方法 产品用型号、规格及标准编号表示。
例如: a) 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0.66/1.14kV,动力线芯3×50、地线芯1×10、控制线芯4×4,带半导电屏蔽层,表示为: MCP-O.66/1.14 3×50+1×10+4×4 MT 818.2—2009 b) 采煤机屏蔽监视编织加强型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0.66/1.14 kV,动力线芯3×50、地线芯1×25、控制线芯3×1.5、监视线芯3×1.5、带半导电屏蔽层和编织加强层,表示为: MCPJB-O.66/1.14 3×50+1×25+3×1.5+3×1.5 MT 818.3—2009
c) 采煤机金属屏蔽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0.66/1.14kV,动力线芯3×70、地线芯1×35、辅助线芯 1×35,带金属屏蔽层,表示为: MCPTJ-O.66/1.14 3×70+1×35+l×35 MT 818.4—2009 d) 煤矿用移动软电缆,额定电压0.38/0.66 kV,动力线芯3×25、地线芯1×16,表示为: MY-O.38/0.66 3×25+1×16 MT 818.5-2009 e) 煤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3.6/6kV,动力线芯3×35、地线芯3×16/3、监视线芯3×2.5,带金属屏蔽层,表示为; MYPTJ-3.6/6 3×35+3×16/3+3×2.5 MT 818.6-2009 f) 煤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为3.6/6kV,动力线芯3×25、地线芯1×16,带半导电屏蔽层,表示为: MYP-3.6/6 3×25+1×l6 MT 818.7-2009 g) 煤矿用电钻屏蔽橡套电缆,额定电压0.3/0.5kV,动力线芯3×4、地线芯l×4,带半导电屏蔽层,表示为: MZP-0.3/0.5 3×4+l×4 MT 818.8—2009 h) 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0.3/0.5kV,绝缘线芯3×2.5,不带屏蔽层,表示为: MYQ-0.3/0.5 3×2.5 MT 818.9—2009
MT 818.1-2009 i) 煤矿用矿工帽灯线,绝缘线芯2×0.75,表示为: MM 2×0.75 MT 818.10—2009 5 一般要求 5.1 导体 5.1.1 导体单线的最大直径除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另有规定外,应符合GB/T 3956-1997中第5种导体的规定,其值见表3。
5.1.2 绞、束导体的节径比应不大于表4规定,推荐导体中股线绞向与复绞时绞向相同,外层绞向为左向。
位于缆芯中央的地线芯绞合节距和绞向由制造厂规定。
5.1.3 除非在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中另有规定,动力线芯及地线芯每芯导体应符合GB/T 3956-1997中第5种导体的要求, 其值见表3(对应规格的电缆载流量参见附录B), 控制线芯的要求见表3 。
5.2 绝缘 5.2.1 动力线芯和控制线芯应挤包绝缘层。
5.2.2 绝缘标称厚度应符合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的规定。
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最薄点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减去0.1mm。
5.2.3 绝缘电阻值应符合各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的要求。
5.2.4 绝缘线芯应按表5规定电压值进行相应的工频电压试验, 绝缘线芯(包括控制线芯)绝缘屏蔽如采用绕包结构,在绕包屏蔽层前应按表5进行浸水工频电压试验,对额定电压0.38/0.66kV及以下的电缆绝缘线芯允许按表6进行工频火花电压试验,单芯电缆绝缘线芯按表6进行工频火花电压试验。
5.2.5 绝缘与导体、绝缘与绝缘之间应不粘合。
绝缘与护套之间应不粘合(单芯电缆不作要求)。
5.3 屏蔽 5.3.1 额定电压为3.6/6 kV及以上电缆的导体应挤包半导电屏蔽层。
半导电层的计算厚度为0.7mm,计算值不作考核。
5.3.2 屏蔽型电缆动力线芯必须有绝缘屏蔽,半导电屏蔽层厚度计算值 0.7mm, 计算值不作考核,金属屏蔽层计算厚度 1.4mm, 计算值不作考核,屏蔽方式应符合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 规定。
挤包屏蔽层应可以从绝缘上剥下来,剥离段绝缘表面应无损伤和半导电屏蔽的残迹, 对动力线芯截面 25mm²及以上产品应按 6.11 规定进行剥离力试验,剥离力不小于 4N,且不大于45N。
5.3.3 除各后续标准MT 818.2~MT 818.10中另有规定,非金属屏蔽层或监视层按6.6规定方法测量的过渡电阻应不大于3kΩ。
5.3.4 金属与纤维编织层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编织用铜线应符合GB/T 3953-1983中TR型铜线的技术要求,铜线表面应镀锡。
b) 编织层由镀锡铜线与聚酰胺或聚酯类合成纤维纱组成,两者的锭数相同、方向相反。
推荐采用表7规定的铜绞线结构。
如采用并线结构,其单线标称直径应不大于0.30mm。
c) 编织层不允许整体接续,露出的铜线头应剪齐,每1m长度上允许更换一个金属线锭。
d) 锭数和每锭铜线数目应确保按公式(1)计算的镀锡铜线的覆盖率F不小于80%, 且编织节径比(节距长度/编织层平均直径)为2~4.5。
MT 818.1-2009 n——每锭绞合股线数目,并线时为每锭铜单线的根数; d——绞线计算宽度,并线时为铜单线的标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编织层平均直径,单位为毫米(mm); L——编织节距,单位为毫米(mm)。
5.4 缆芯 5.4.1 动力线芯应绞合,绞合方向为右向。
5.4.2 除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另有规定外,控制线芯可以放在下列位置: a) 绞合为一个单元作为第4芯与动力线芯绞合,绞合节径比不大于8,可以包带或挤橡皮包覆层,绞合包覆后的外径应不小于动力线芯的75%; b) 绞合为一个单元置于缆芯中央,绞合节径比不大于8,可以包带或挤橡皮包覆层; c) 动力线芯的间隙之中。
5.4.3 监视线芯和辅助线芯可以放在下列位置: a) 动力线芯的间隙之中; b) 作为第4芯与动力线芯绞合,其外径不小于动力线芯直径的75%; c) 与缆芯同心式设置; d) 与控制线芯同心式设置。
5.4.4 除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另有规定外,地线芯可以放在下列位置; a) 动力线芯间隙之中; b) 作为第4芯与动力线芯绞合,其外径不小于动力线芯直径的75%; c) 动力线芯绝缘的外面; d) 与缆芯同心式设置; e) 缆芯中央; f) a)与c)的组合。
非屏蔽型电缆地线芯可以挤包绝缘层,也可以挤包半导电层。
除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另有规定外,非金属屏蔽型电缆的地线芯导体应挤包半导电层。
5.4.5 缆芯中央无线芯时应填充,缆芯边隙可以填充橡胶,外围允许包带。
屏蔽型电缆的中间填充物应为半导电材料,填充物应为非吸潮型材料。
5.4.6 缆芯的绞合节径比应符合各后续部分(MT 818.2~MT 818.10)的规定。
5.5 护套 5.5.1 缆芯外面应挤包护套层,护套性能应符合后续部分要求绕包机。
5.5.2 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 最薄点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减去0.1mm。
5.5.3 护套可以为单层结构,也可以为双层结构。
双层结构时,内护套和外护套可以采用不同型号的材料,外层厚度应不小于总厚度的50%。
5.5.4 外护套表面应平整,色泽基本均匀,表面和断面无可见气孔。
5.6 加强层
5.6.1 电缆可以设置加强层,放置在内外护套之间。
5.6.2 加强层结构形式如下: a) 纤维编织层; b) 钢丝股线编织层; c) 钢丝股线绕包层。
注:若金属加强层兼作地线芯时,其中可以含铜线。
5.7 成品电缆 5.7.1 成品电缆外径应在各后续部分(MT 818.2~ MT 818.10)规定的范围内。
5.7.2 绝缘动力线芯和控制线芯应经受表8规定的工频电压试验而不被击穿。
